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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期限

1.常规送检业务检测期限为15日。

2.特殊项目的检测期限为10-22个工作日,详见附表。

3.当同一送检业务检测参数需跨2个以上专业领域的,检测期限为15个工作日。

4.当送检的计量器具检测结果不合格需修理时,应征得客户同意,修理时间与客户协商,不受检测工作期限的限制。

5.现场检测业务检测期限15个工作日。

6.凡需加工配件或单独配制标样的,或需与客户协商制定检测方法的特殊检测项目,应事先告知客户,检测期限与客户协商确定。

7.常规项目中批量送达20件以上的检测期限为15个工作日或与客户协商确定。

附表:特殊项目检测工作期限


特殊项目名称

检测工作期限

备注

二等标准铂电阻温度计

每年3、7、9、11月下旬20号集中检测

日常送检达到3支即可检测

一、二等标准热电偶

12个工作日


标准水银温度计

12个工作日


玻璃量器

12个工作日

批量较大件数与客户协商确定。

毛细孔黏度计

15个工作日

批量较大件数与客户协商确定。

密度计

22个工作日

批量较大件数与客户协商确定。

酒精计

22个工作日

批量较大件数与客户协商确定。

活塞式压力计

1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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