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计量院圆满完成2020年度安全防护用计量器具专项检查工作

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主体,进一步加强我省安全防护用计量器具的监督管理,确保安全防护用计量器具量值准确可靠、使用规范。按照《关于开展2020年度安全防护用计量器具专项检查的通知》(皖市监办函【2020327号),省计量院和各地市市场监管局组成联合检查组,采用现场检查和检定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专项检查。

本次专项检查依据《安徽省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省级计量专项检查实施规范》、《安徽省氨气检测仪省级计量专项检查实施规范》,共检查了淮北、安庆等9个省辖市的33家企业,其中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54台,氨气检测仪35台。通过现场检查发现,部分企业对安全防护用计量器具管理重视度还不够高,日常维护保养不到位,计量器具溯源计划还不够完善,计量工作人员专业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等问题。

省计量院将进一步配合计量行政管理部门,做好技术支撑工作,督促企业做好安全防护用计量器具维护、溯源工作,积极为企业计量工作人员开展相关知识培训,指导企业规范开展计量器具管理工作,确保安全防护用计量器具准确可靠,以满足企业安全生产的需要。


Copyright 2009 安徽省计量科学研究院 All Rights Reserved. Designed by Chenfei 未经许可 不得转载

皖公网安备 34011102000934号 | 皖ICP备09009966号

电话:0551-63356207 传真:0551-63356217 邮编:230051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延安路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