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市场监管局《关于进一步创优营商环境发展壮大市场主体的若干措施》(皖市监发【2022】13号)和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市场监管局《关于降低部分收费标准的通知》(皖发改价费函【2022】127号)文件要求,为减轻个体工商户、餐饮、住宿企业的经营负担,我院将对个体工商户、餐饮、住宿企业送检的计量器具,检验检测费用给予优惠,具体如下:
一、对个体工商户送检的计量器具,检验检测费用给予25%的优惠,此政策自3月1日起执行。
二、对餐饮、住宿企业送检的计量器具,检验检测费用给予50%的优惠,此政策自4月7日起执行。
送检时请提供相应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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