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单位:安徽省计量科学研究院
二、拟采购设备:标准铂铑10-铂热电偶标准组
三、项目编号:2020-AHJL-03
四、采购预算:5.8万
五、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六、拟定单一来源设备规格、型号及生产厂家
设备型号:S型 生产厂家: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
七、单一来源采购理由:
本次单一来源采购设备为S型,生产厂家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该设备为本院建设安徽省计量标准装置“铂铑10-铂热电偶工作基准装置”的必须设备。要求配置溯源到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的标准铂铑10-铂热电偶标准组。目前仅有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能够生产,因此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安徽省计量科学研究院官网(http://www.ahjly.com/)。以上公告内容如有变动,将在上述网络媒体上另行通知。
九、公示期限:
此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2020年3月17日—2020年3月23日),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此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的,可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请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阐明理由、注明单位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否则不予受理)向安徽省计量科学研究院提出。如无异议,公示结束后将获准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十、投标人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一、投标时间及开标
1、投标时间:2020年3月17日上午09:00至2020年3月24日下午17:00。
2.开标时间:2020年3月25日上午9:00
3、报名方式:
投标供应商于投标截止日前将投标文件封存后,寄送至安徽省计量科学研究院。寄送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延安路13号,安徽省计量科学研究院,张云启收。
十二、投标要求
1、供应商向本院做出一次性书面报价(单价、总价)及响应的参数与配置、售后服务等情况详单。
2、成交原则:在符合单一来源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的前提下,由本院评审专家组评定,以提出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即为成交的合同价。
3、交货期:合同签订后,20日内完成供货,调试完毕并交给我方验收使用。
4、付款方式:验收合格支付合同金额的100%。
5、本院采购文件中的合同条款、书面承诺和供应商的报价函将作为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6、合同的签订:按照最低价中标确定中标人,并与中标人(供应商)签订合同。如本院工作人员有违规违纪行为,欢迎监督举报,举报投诉电话:0551-63356215。
十三、需求一览表
序号 | 名 称 | 主要技术参数 | 数量 | ||||||||
1 | 标准铂铑10-铂热电偶标准组 |
1:含中国计量院检定证书 2:包装、运输及安装 2.1 供货方应提供货物运至最终目的地所需要的包装,包装箱应采取防潮、防晒、防震及防止其他损坏的必要保护措施,应适于长途运输,保证货物到达后完好无损。 2.2 供货方应承担由于其包装和运输或其防护措施不妥而引起货物损坏和丢失的任何损失的责任或费用。 3质量保证 设备保修期从终验收通过后开始计算,保修期为1年。 | 1/组(含2支) | ||||||||
本包投标人资质和要求 | 投标人的资质和要求(不能以注册资金和特定区域及行业业绩作为限制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交货地点: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延安路13号,安徽省计量科学研究院 工期: 20天
|
|
十四、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安徽省计量科学研究院
联系人:张云启 电话:0551-63356251
安徽省计量科学研究院
2020年3月17日
Copyright 2009 安徽省计量科学研究院 All Rights Reserved. Designed by Chenfei 未经许可 不得转载
电话:0551-63356207 传真:0551-63356217 邮编:230051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延安路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