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计量科学研究院大连路35号地块总体概念性规划招标文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我院拟就“安徽省计量科学研究院大连路35号地块总体概念性规划设计”项目以竞争性谈判的方式选定承包人。

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安徽省计量科学研究院大连路35号地块总体概念性规划设计

1.2项目地点:安徽省合肥市包河经济开发区大连路与河北路交口西南角

1.3项目面积:规划总用地面积60.08亩

1.4建设法人单位:安徽省计量科学研究院

1.5项目类别:服务类

1.6项目预算:18万元

1.7资金来源:单位自筹,已到位

1.8招标方式:竞争性谈判

1.9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1.10标段划分:不分标段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是安徽省计量科学研究院大连路35号地块总体概念性规划设计。

设计要求

3.1要具有一定的创新性、前瞻性和指导性,体现拟建设项目的专业性、文化性、地域性和时代性特点。

3.2要参照拟建设项目用地红线图,以发包单位当前和未来发展需求为立足点,系统规划,合理划分及布置功能区域。

3.3要考虑相关检测工作开展的特殊需求。

3.4积极发掘该地块临近地铁5号线出入口、城市规划主干道的商业价值。

3.5采用去工业化设计思路。

3.6时间要求:中标通知发出后20个日历天。

3.7质量要求: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要求,通过专家评审,达到向规划审批部门报批和批复的要求。

3.8响应要求:根据发包人的修改意见或建议,及时补充和完善总体概念性规划方案。

3.9地上、地下同时规划,泵房、空压机站、消防站、停车场考虑地下设置。

谈判申请人资格要求

谈判申请人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4.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机构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4.2具有下列资质之一:1)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2)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3)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4)综合甲级资质(包含21个甲级资质)。

4.3近5年承担过5万平米及以上科研机构、大专院校或科技园区建筑工程规划设计。

4.4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科研机构、大专院校或科技园区建筑工程规划设计,并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国家注册城市规划师资格。

4.5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或挂靠单位投标。

谈判文件的获取

5.1投标报名时间:2018年4月9日至4月13日9:00--16:00。

5.2报名时须提供的材料:单位介绍信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5.3谈判文件获取方式:谈判文件电子版以谈判公告附件形式上传安徽省计量科学研究院网站,投标单位自行下载,报名合格单位联系发包单位获取解锁密码。

谈判申请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时间:2018年4月16日8:30-9:00。

6.2递交地点:合肥市包河经济开发区延安路13号安徽省计量院西三楼贵宾室

6.3接收人:陈军

6.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谈判申请文件,发包人不予受理.

6.5 谈判申请文件正本、副本各一份,分别密封包装。

6.6投标单位必须提交的竞标文件内容:

6.6.1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原件;

6.6.2经年检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资质和个人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开标时须携带原件备查),近5年内承担过5万平米及以上科研机构、大专院校或科技园区建筑工程规划设计的业绩1项(开标时须合同原件备查)。

6.6.3谈判函(见附件)。

6.6.4谈判报价表(要求加盖公司公章)。

6.6.5其他谈判申请文件(包括企业资信、荣誉等) 或投标单位认为对本项目需要提供的材料。

6.7授权委托人开标时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备查。

6.8我院一律不接受未报名的谈判申请文件。

踏勘现场

 发包人不再集中组织现场踏勘,如有需要可给予安排自行踏勘。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谈判公告在安徽省计量科学研究院网站公告通知栏发布。

谈判

9.1谈判时间:2018年4月16日9:00 开始

9.2谈判地点:合肥市包河经济开发区延安路13号安徽省计量院西三楼会议室

9.3谈判顺序:依照谈判申请文件递交顺序。

9.4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发包单位组建5人的谈判小组。       

9.5现场评标时,谈判申请人需就就评审组提出的问题进行必要的解答。

10 其他事项

10.1本公告期限:5个日历天。

10.2本项目的投标报价采用总价包干方式,即为完成本项目所有服务的全部费用。谈判申请人投标前应进行现场勘查,充分考虑各种因素,中标及合同履约期内,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增加费用或拒绝服务。

10.3本招标项目最高限价18万元,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报价为无效报价,则判定投标无效。

10.4服务期限:从合同签订之日起90天。

10.5付款方式:相关设计成果发包单位初审合格后1周内支付合同款的80%,相关设计成果发包单位终审合格后1周内支付合同款的20%。

10.6中标单位可优先参与本项目勘察设计的商务洽谈。

10.7项目执行期间,未经发包单位同意,中标单位不得更换项目负责人。

10.8设计成果形式及数量

本项目总体概念性规划的设计成果包括但不限于:规划设计说明书、总体概念性规划理念阐述、总体概念性规划图、规划结构分析、功能分析、景观系统分析、总体鸟瞰效果图、规划构思图、经济技术指标等规划文本。

上述设计方案须提供A3规格设计文件5套,电子文件刻盘2套(含文本、图形文件及CAD文件),效果图不少于5幅(包括但不限于总平面图至少1张、总体鸟瞰图至少1张、透视图至少3张),提供多媒体演示盘2张。

10.9中标单位可根据规划设想与构思自行考虑增加相关规划内容。

11 联系方式

发包人:安徽省计量科学研究院                                      

联系人:陈军                                     

电  话:0551-63356251                                      

地  址:合肥市包河经济开发区延安路13号

邮  箱:394967827@qq.com                

附件:安徽省计量科学研究院大连路35号地块总体概念性规划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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