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计量科学研究院大连路35号地块总体概念性规划招标公告

1 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安徽省计量科学研究院大连路35号地块总体概念性规划方案设计

1.2项目地点:合肥市包河经济开发区大连路与河北路交口西南角

1.3项目面积:规划总用地面积60.08亩

1.4建设法人单位:安徽省计量科学研究院

1.5项目类别:服务类

1.6项目预算:18万元

1.7资金来源:单位自筹

1.8招标方式:自行公开招标

1.9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详见第三章)

1.10标段划分:不分标段

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是安徽省计量科学研究院大连路35号地块总体概念性规划方案设计。总体概念规划研究的内容包扩但不限于规划控制条件、设计理念、功能组成、功能分区、建设规模、投资预算、交通组织、建筑单体、景观设计、配套设施等内容。

3 设计要求

3.1要具有一定的创新性、前瞻性和指导性,体现拟建设项目的高科技、专业性、文化性、地域性和时代性特点。

3.2要参照拟建设项目用地红线图,以招标单位当前和未来发展需求为立足点,系统规划,合理划分及布置功能区域。

3.3要考虑相关检测工作开展的特殊需求。

3.4积极发挥该地块临近地铁5号线出入口、城市规划主干道的商业价值。

3.5采用去工业化设计思路。

3.6时间要求:中标通知发出后20个日历天。

3.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安徽省、合肥市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要求,具有可实施性,并确保设计成果通过中标单位组织的专家论证。

3.8响应要求:根据招标人的修改意见或建议,及时补充和完善总体概念性规划方案。

3.9地上、地下同时规划,泵房、空压机站、消防站、停车场考虑地下设置。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供应商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4.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机构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4.2具有下列资质之一:1)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2)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3)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4.3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应担任过科研检测实验室类工程总体概念性规划负责人,并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国家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资格或国家注册城市规划师资格之一。

4.4近5年内承担过科研检测实验室类总体概念规划,开标时需提供设计合同复印件。

4.5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或挂靠单位投标。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投标报名时间:2018年3月16日至3月29日9:00--16:00 (节假日休息);

5.2报名时须提供的材料:单位介绍信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5.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招标文件电子版以招标公告附件形式上传,投标单位自行下载,报名合格单位联系招标单位获取解锁密码。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时间:2018年3月30日8:30-9:00

6.2接收地点:合肥市包河经济开发区延安路13号安徽省计量院西三楼贵宾室

6.3接收人:陈军

6.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5投标单位须带规划思路和初步方案(功能分区和效果图)投标。经评审小组评审,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合格投标,招标人将一次性对未中标单位的综合得分前2名,分别给予1万元设计补偿,其余未中标单位不给予设计补偿。设计补偿费用由中标单位支付,招标单位预先扣除,中标单位可免费借鉴受到设计补偿的设计方案。                   

6.6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6份,封装于同一档案袋,包括但不限于:规划设计说明、总体概念性规划理念阐述、总体概念性规划图、规划结构分析、功能分析、景观系统分析、总体鸟瞰效果图、规划构思图、经济技术指标。

7 踏勘现场

 招标人不再集中组织踏勘现场,如有需要可给予安排自行踏勘。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安徽省计量科学研究院网站上发布。

9 开标评审

9.1开标时间:2018年3月30日9:00 时开始

9.2开标地点:合肥市包河经济开发区延安路13号安徽省计量院西三楼会议室

9.3开标流程:宣读评标要求→开启投标文件→ 9.4开标顺序:依照投标文件递交顺序。

9.4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组建7人的评审小组。

9.5现场评标时,投标人需就规划思路和初步方案做10-15分钟的汇报,并就评审组提出的问题进行解答。

10 其他事项

10.1本公告期限:15个日历天。

10.2本项目的投标报价采用总价包干方式,即为完成本项目所有服务的全部费用。投标人投标前应进行现场勘查,充分考虑各种因素,中标及合同履约期内,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增加费用或拒绝服务。

10.3若开标时有效投标单位数不足3家,可以现场转为竞争性谈判。

10.4本招标项目最高限价18万元。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报价为无效报价,则判定投标无效。

10.5服务期限:从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10.6中标单位可优先参与本项目勘察设计的商务洽谈。

10.7项目执行期间,未经招标单位同意,中标单位项目负责人不得更换。

10.8设计成果形式及数量

本项目总体概念性规划的设计成果包括但不限于:规划设计说明书、总体概念性规划理念阐述、总体概念性规划图、规划结构分析、功能分析、景观系统分析、总体鸟瞰效果图、规划构思图、经济技术指标。

上述设计方案须提供A3规格设计文件10套,电子文件刻盘2套(含文本、图形文件及CAD文件),效果图不少于5幅,A0尺寸彩色展示图板不少于5幅(包括但不限于总平面图、总体鸟瞰效果图等),提供多媒体演示盘2张(内容主要为设计理念、效果图及综合说明等,普通话演讲,时间控制在10分钟)。

10.9可根据规划设想与构思自行考虑增加相关规划内容。

11 联系方式

招标人:安徽省计量科学研究院                                      

联系人:陈军                                     

电  话:0551-63356251                                      

地  址:合肥市包河经济开发区延安路13号

邮  箱:394967827@qq.com                

 附件:安徽省计量科学研究院大连路35号地块总体概念性规划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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