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正性承诺

安徽省计量科学研究院隶属于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是公益性事业单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我院包括国家气体流量仪表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国家城市能源计量中心(安徽)、安徽省计量器具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安徽省汽车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安徽省能源计量和能效测试评价中心、国家新能源汽车储供能产品产业计量测试中心(筹)。我院对遵守法律法规、独立公正从业、履行社会责任等情况作如下承诺,并对承诺的真实性负责。

1.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2.严格遵循客观独立、公平公正,诚实守信原则,恪守职业道德,承担社会责任,不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从事有损于我院公正性的活动。不受任何对工作质量有不良影响的、来自内外部的不正当的商业、财务和其他方面的压力和影响,确保检测过程和数据结果真实、客观、准确和可追溯。

3.建立符合JJF1069《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考核规范》、RB/T 214《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 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医疗器械检验机构资质认定条件》、《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 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评审补充要求》、CNAS-CL01《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及其在相关领域的应用说明等要求的管理体系并持续改进。开展的量值传递、量值溯源、计量器具型式评价、商品量及商品包装计量检验、能源效率标识计量检测、计量器具及新能源汽车储供能产品、医疗器械、环境监测、汽车、摩托车及其零部件等产品质量检验均经过计量授权、资质认定或实验室认可,具有出具公正数据的能力和资格。

4.所有检测(含抽样)人员均按有关规定培训考核合格后经授权上岗,检测人员不同时在两个及以上检测机构从业。5.所有对检测结果准确性和有效性有影响的在用计量器具、测量设备,均能溯源到国家计量基准或社会公用计量标准。

6.严格保守检测活动中获得或产生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客户专有信息和国家、商业、技术秘密,除非法律禁止。7.不用委托方提供的资料、样品和数据等进行技术咨询或技术开发活动。

8.建立了相应的程序持续识别影响公正性的风险、消除或最大程度降低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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